Anthropologieres publica

德国法学教育的迷思

一年多前,我写过一篇介绍德国民法学备考方法论的文章,一笔带过地吐槽了一下德国法学教育。然而其中槽点之多,值得详细介绍。

我一直相信德国法学教育课程多、内容广的目的之一在于,阻止法学院学生阅读专业之外的书籍。学业都应付不来,自然没有心思读闲书。因此德国法学院学生阅读面之窄,常常让我感到匪夷所思。加上德国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将伴随每个法律人的一生(在拜仁州号称是要刻在棺材上的,也就是说哪怕死了,这个分数也不会放过你),在每一个就业、升职节点上决定成败,堪称德国法学版高考,能够有效地阻止法学院学生成为一个正常人(参见《精英主义悖论:被制度化的自私》)。因此很大一部分法律人,尤其是中产阶级出身的白人男子,注定成为高傲的井底之蛙。

更离奇的是德国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的设置:6场考试,每场5个小时,只能带法条。这个考试模拟的,大概是五十年前法律人的工作场景: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翻砖头重的纸质法条,试图就某些问题给出法律意见。朋友们,在21世纪,哪怕是没通火车的村里的律师,也不会这样工作的。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倒是允许带评注(对法条内容、适用的阐释),但是只能带居于市场垄断地位的某拜仁出版社出的某几部评注,其中民事诉讼法评注内容之差,人尽皆知。但司法部指定,你别无选择。何况考试时间如此紧张,大家其实是没有时间翻评注的。也就是说21世纪的今天,虽然大家平时在互联网上搜索一分钟就能得到答案,但备考采取的还是背诵、默写的方法论。

与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聚焦于理论不同,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、形式号称以实践为导向。实际上呢,暂且不说实务中大家其实会用软件花3秒解决很多例如时限之类的问题,作为考试题型之一的律师意见,常常由一天都没当过律师的法官们依据自己的想象力批改。其中不少阅卷人在三十年前取得执业资格,自己的法律知识已经落伍不说,还对和全世界中老年人一样,觉得一代不如一代,拿到卷子的那一刻已经觉得考生怎么看怎么不顺眼。

而德国司法是什么样神奇的一个系统呢?男朋友在法院见习的时候常常看小地方律师的文书看到吐血,语法、句法、词法样样不通,引用的还是三十年前的参考资料,估计复制粘贴了三十年。这当然是有道理的——他们从这些交通肇事、邻里纠纷案件中收取的律师费,也不过就是几百欧,根本不值得他们耗费心思。但对普通人来说,这几百欧并不是一笔很小的钱了。而如果没有律师,在法学的门前,他们就是举步维艰。

我觉得卡夫卡的小说,今天仍然应该被归入当代现实主义。

5 comments

  1. 我最近才知道,所谓德国的高考,abitur,居然是一次性的不能重考,考出来是啥分就是啥分。我还没想清楚对比中国的复读体系哪个更OK或者更不OK

    1. 中国很多地方早就不允许复读了。我高考的时候是不允许复读的。德国Abitur虽然是说一次,但是教师裁量权特别大,都是各个学校自己命题自己打分,学生整个中学期间的表现多多少少会被考虑进来。而且学生能选的科目组合少说也有一百八十种,别说学校之间,同一个学校学生之间的成绩也是挺难比较的。而且虽然说不允许复读,但是如果对某些科目极其不满意,是可以申请重考的。我男朋友就申请了生物的重考,因为他非要拿1.0不可(白眼),最后也拿到了

    2. 而且Abitur对学校、专业也并非起决定性作用。哪怕是基本要求1.0的医学,你没有达到这个成绩,也可以去医院实习,在Warteliste上站个一俩学期,最后也可以进医学院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